从10月1日开始,保定市用电不升反降,日均下降60万千瓦时。
从9月开始,保定市先后出台了一批节能减排指导性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实施综合调控。市政府加大督导力度,将6个督导组扩大到10个,对各县(市、区)和重点单位进行高频率检查督导。市发改委组成的9个检查(巡视)组,全方位检查督导各县(市、区)节能工作开展情况,保证用电负荷下降。
节能减排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对于高耗能企业,通过发出能耗预警通知,实施有序限电、合理用电等系列调控手段,严控用电量过快增长,并对26家用电大户采取错峰用电等一系列措施。各县(市、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做好服务和协调,采取用电日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用电情况。
节能减排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该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30家2012年年底前达到淘汰年限的钢铁、水泥企业实施提前淘汰。突出抓好第一批19家重点高耗能企业关停限产工作,已对18家企业采取了关停限产措施,预计到年底可减少用电3亿千瓦时,节约标煤28.5万吨。
节能减排与企业技术改造相结合。该市积极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加快推进节能项目建设。制定实施停限产方案,严控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用电,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加强在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的监管,两家竣工企业已停止试生产,新上节能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