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能减排会战月”打响后,河北省直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深入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河北省发改委以电力监控为抓手,严控各地能耗增长。通过通报8月份全省及各设区市用电情况,向全社会用电、工业用电累计增速超过全省平均值的设区市提出明确要求,严控高耗能(电)行业用能(电)过快增长,警示石家庄、邢台、保定、秦皇岛、廊坊5市采取措施,确保三季度用电累计增幅降至合理区间。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形成节能减排能力,196项省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已竣工112项。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根据各地进展情况,向重点地区设区市政府下达督办通知,明确完成时限,要求各设区市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企业采取综合性调控措施,确保任务如期完成。9月28日,随着河北钢铁集团邯钢公司3座炼钢转炉的拆除,我省提前完成了今年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任务。
河北省环保厅实行重点减排单位驻厂监督员制度,由所在市、县(市、区)环保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火电企业、钢铁企业以及726家省控重点排污企业派驻专门监督员,全天候、全过程监督检查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减排设施运行情况。
河北省国土厅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把用地预审、土地供应关,对发改部门未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受理用地预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项目、“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一律不供地。
河北省科技厅围绕发挥科技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支撑作用,加大科研开发力度。组织唐钢公司联合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和河北理工大学,实施“钢铁企业低压余热蒸汽发电和钢渣改性气淬处理技术及示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使唐钢吨钢综合能耗降低7%-8%,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2000吨、二氧化碳排放200万吨。
河北省水利厅对工业企业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计划用水管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存在不足,制定了严格执行制度的相关措施。结合水利部在我省先行先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启动工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和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划定工作。
河北省工商局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能取得环评报告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已经注册登记的,一律不予通过年检。对未按环评名录注册登记以及注册登记事项存在问题的企业、未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被责令关闭的企业,以及被当地政府责令撤销或关闭的企业,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