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蠡县通过建设7平方公里的高新技术产业园,优选项目培植骨干企业,一批新能源产业纷纷落地生根。
控制排污增量是四季度减排攻坚的重中之重
从上半年数据看,河北省污染减排形势十分严峻,污染增量出现快速反弹趋势。随着全省经济回升向好,大量产能释放,加之该省产业结构不合理,电力、钢铁、焦炭、水泥等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增长迅速,导致主要污染物排放快速反弹。今年上半年,国家核定河北省二氧化硫减排量19.14万吨,居全国第一位。但是,今年上半年火力发电量同比增长18.68%,主要工业产品粗钢、焦炭、水泥产量同比分别增长25.19%、23.82%、18.78%,由此核算全省上半年二氧化硫新增量21.44万吨,超过了去年一年的新增量(20.54万吨),居全国第一位,增减相抵后,净增加2.3万吨,减排量赶不上新增量。
9月,河北省环保厅下发紧急通知,决定采取七项强力措施,决战四季度,全力以赴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确保全面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同时建立相关部门定期碰头会商制度,在大力推进总量削减的同时,将控制排污增量作为四季度减排攻坚的重中之重。
为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增量的过快增长,河北省环保厅要求,严把新上项目环评关,对可能影响减排目标实现的“两高”项目,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对违规建成的项目,一律责令其停产,金融部门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相关部门停止供水供电。停止受理燃煤电厂、钢铁、焦炭、煤化工、食品加工酿造、制药、造纸等高排放行业生产设施试生产申请;对未经试生产批复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试运行时间超过3个月,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一律停止生产。年底前,计划新投产的电力、钢铁、焦炭、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一律暂缓投运。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尤其要落实对超能耗限额标准用能企业执行惩罚性电价。“前几年,我们在削减新增量上统筹兼顾的不够,以后既要抓减存量更要控增量,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已成为有效减排的一个规律。”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介绍。
提醒: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要倒扣减排量
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在第二季度对全省国控和省控污染源进行了监督监测。共监测污染源689家,其中废水重点污染源29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221家),比第一季度增加1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增加14家),废水排放达标率96%,比第一季度提高1%。废气重点污染源279家(国控重点污染源228家),比第一季减少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增加1家),废气排放达标率92%,比第一季度提高1%。污水处理厂118家,比第一季度减少1家,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92%,比第一季度提高11%。
从监测情况看,排放达标率有所提高,但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的现象,仍然是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年终国家考核时,将对‘十一五’以来建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尤其是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再核查,对不正常运行的要倒扣已核算的减排量。”李葆介绍,必须紧紧盯住已形成减排能力的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运行不放松,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减排核查核算办法,尽快对辖区的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省环保厅将加大检查力度,设区市环保局也要加强对县级减排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紧紧盯住重点减排项目建设不放松
今年全省共有50座污水处理厂和46台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要投入运行。这些重点减排项目,成为我省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抓手。
为确保工程尽快竣工投运、发挥效益,河北省环保厅对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实行月通报制度。对正在实施的项目督促全力推进,力争提前完工投运;对工程进度落后的强化调度,实施挂账督办,抢赶工期,确保项目按期推进;对存在问题的,实施三级会诊,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同时,深挖潜力,抓紧谋划和实施一批新的减排项目。
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治污设施发挥减排效益。在全省开展污染减排大排查活动,将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工程作为大排查的重点内容,对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和重点减排工程,省每月一调度、市(县)每旬一检查;对规模以上的“两高”企业,超总量排放的,实施限产限排,必要时对主要排放环节实施停产。对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问题严重的实施挂牌督办、限批,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减排设施达标运行。同时,对全省重点监控企业开展环保对标行动,引导企业推行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强化督导、预警、问责、考核。河北省环保厅每月组织对各设区市减排进度、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督导,并全省通报。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