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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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四次董事会
河北钢铁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经营范围中增加 “硫磺、硫酸铵的生产、销售”。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11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