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电价调整涉及15省市 国家发改委严令合同煤价不得跟风上涨
为缓解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抑制高耗能产业发展、保障民生,国家发改委决定自6月1日起,包括河北在内的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7分钱,但居民用电价不变。
本次电价调整涉及的15个省市包括山西、青海、甘肃、江西、海南、陕西、山东、湖南、重庆、安徽、河南、湖北、四川、河北、贵州。其中,山西调整最多,每千瓦时涨2.4分;四川调整最小,每千瓦时涨0.4分。
据介绍,由于居民用电不涨,这次电价调整不会直接影响物价总水平(CPI),间接影响非常有限。
为防止煤炭企业借机涨价,发改委已开展重点合同煤价大检查,还明令各地不得再向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提供电价优惠。
专家分析
商业与工业用电涨价未必能缓解“电荒”
此次上调商业、工业用电价格,会缓解我省的“电荒”吗?
河北省社科院经济所所长薛维君认为,上调商业、工业用电价格,不一定能解决“电荒”。
“电价上涨后,是否能控制用电量,要看涨价对于商业、工业企业利益的影响。”薛维君举例说,如果生产每单位量产品的销售价格在100元,而电价上涨后生产成本只有98元,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就不会控制用电量,这对缓解“电荒”的作用就不太明显。
“在目前的电价下,高耗电产业依旧能获利,这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薛维君表示,按照高耗能企业现在的扩张速度,我国煤炭需求量未来数年将翻番,可能出现因为铁路运力所限,出现有煤运不出,即使能运出,环境也不堪重负的问题。因此,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遏制能源需求的过快增长,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刻不容缓。
商业、工业用电价格上涨后,会不会影响老百姓的生活呢?薛维君认为,此次涨价属于补偿性涨价,不可能引起全面涨价,普通群众不用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