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出台《关于控制钢铁产能推进节能减排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到“十二五”末,全省有冶炼能力的钢铁企业(集团)减少到10家左右。分析人士指出,民营企业将会在这场整合大潮中被吞并。
根据文件要求,要坚决控制各地未经批准建设的所有钢铁项目,钢铁类项目一律由省级及以上投资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其中凡新增产能的炼铁、炼钢、轧钢等项目一律由国务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核准。
意见指出,将支持河北钢铁集团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将其打造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培育3至5家具有较强实力和明显竞争优势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
根据意见,到“十二五”末,全省有冶炼能力的钢铁企业(集团)减少到10家左右;力争省内生产规模排名前5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省产量的比例由2009年的48%提高到2015年的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