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6月3日发布最新一期经济形势分析月报显示,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效果的显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一步上涨的空间缩小。
1-4月份,河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4.9%。与天津、山东、辽宁等8个沿海省市进行比较,河北省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高于天津、山东、辽宁、上海,低于广东、浙江、江苏,与福建并列。
与华北地区及河北省周边省份比较,河北省1-4月份累计CPI低于河南、北京,高于山西、天津、内蒙古。“河北省物价上涨压力依然较大。”省经济信息中心课题组专家认为,1-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9%,同比扩大2.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居住价格涨幅分别达11.2%和7.6%,同比提高3.6和4.4个百分点,对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涨幅虽逐月回落,但累计仍分别上涨10%和12.9%,同比上升2.6个和3.5个百分点,挤压了企业盈利空间。“现阶段,虽然推动物价上涨的因素仍然存在,河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将维持高位运行。但是,随着国家调控政策措施效果的显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一步上涨的空间缩小。”专家分析,我省要维护农产品价格稳定,加大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扩大粮食、棉花和蔬菜的种植面积,夏粮丰收也将有利于农产品增产和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