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作为改制样板的西林钢铁集团,因涉嫌国有资产流失而受到质疑
■本报记者 赵卫民 龙昊
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西钢”)是黑龙江省国资委树立的改制试点样板,因涉嫌国有资产流失而受到质疑。
有举报者对中国经济时报称,西钢在4年前改制时不仅涉嫌数额巨大的国有矿产资源流失,且原管理层还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像是经过精心谋划的‘空手套白狼’”。
西钢是始建于1966年的国有企业,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被称作中国最北的钢铁企业。经过40多年建设发展,西钢由建厂初期年产能生铁10万吨、钢8万吨、钢材6万吨达到现在的年产钢200万吨规模,实际钢产量占黑龙江省产钢总量的70%以上。西钢现有一个核心企业、六个全资子公司和两个控股子公司。截至目前,企业总资产47.9亿元,在册职工10253人。据2009年1月发布的2008年黑龙江民营企业50强排行榜,西钢以572883万元的营业收入名列第一。
西钢2005年12月实施改制,但改制完成应当在其股权最终确定的2008年4月,对于西钢改制的质疑则始于其改制完成约一年之后。
2009年10月中旬,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前往黑龙江省,走访了哈尔滨、伊春、黑河与佳木斯等相关地区,进行了历时两周的调查。
改制背景:说法迥异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对于西钢改制的背景有着不同说法。
一是,西钢是迫于无奈才改制的。
2009年11月6日,西钢董事长苗青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接西钢总经理时,老干部管我叫西钢末代皇帝,老百姓管我叫西钢末代经理,(西钢的)资产负债率是113%。”据悉,苗青远于1996年从西钢副总经理之职升任总经理。
《钢城在这里崛起——来自伊春市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报告》(2008年11月14日《中国现代企业报》)的文章描述: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等原因,企业长期在低谷运行。1996年,苗青远执掌西钢,由于受经营机制、体制束缚,并没有在企业发展方式上实现质的飞跃。
不过,另一种说法则是:改制前企业正在向好发展。
西钢2000年扭亏为盈,2002年完成销售额14.5亿元,实现利税1.2亿元。2003年12月,西钢年产量突破百万吨,并荣获“龙江钢铁的脊梁”称号。2004年,西钢在黑龙江省重点骨干工业企业中,实现销售收入排名第12位,利润排名第20位,税金排名第13位。
“西钢改革之所以成功,原因不是领导逼着改,我是自己主动要改革,恰恰这奠定了西钢改革的基础。”2008年8月23日,苗青远在黑龙江省“龙江讲坛”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系列讲座上如是表示。
而由苗青远主导的阿城钢铁改造增添了他改革西铁的信心与经验。1999年,上市两年的阿城钢铁(600799)因陷入经营困境被科利华借壳。在苗青远的主导下,西钢以承债方式控股重组了阿城钢铁,并收购了科利华在阿城钢铁的中异型材轧制生产线,阿城钢铁得以重生。
苗青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是省里要求西钢改制。他说,当时黑龙江省的主要领导认为国企就是冰棒,卖得晚了就不剩什么了,靓女先嫁,丑女陪嫁,不嫁逼嫁,西钢于2003年开始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进行改制。
2003年3月,西钢聘请了专业咨询公司为企业设计改制方案,通过几上几下的反复讨论,于当年10月向黑龙江省政府递交了第一份改制请示和具体方案。
随后,不同的潜在投资者你方唱罢我登场,联合运通、香江集团等国内外多家企业与西钢进行了重组洽谈。
苗青远告诉记者,在交付押金时就只剩下通德集团了,公示了20天之后又进行了31天的谈判,谈判的焦点就是西钢的净资产太差。他说,西钢的资产状况无法支持改制,通德系对其的收购主要看中两点:一是苗青远这个管理团队;二是翠宏山铁矿。
改制方案:条件优厚
2005年11月29日,收购方深圳市品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品牌公司”)、西藏海特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海特公司”)与黑龙江省国资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以2.59亿元、1.11亿元收购后者所持有的西钢100%的股权,品牌公司与海特公司各自持有西钢70%、30%的股权。
此次改制成为黑龙江省国企改制的成功典型。据悉,西钢的改制创造了黑龙江省国企改制的多项第一,改制政策最优厚,改制过程最平稳,改制后的企业迅速走上快车道。
改制政策优厚,对于西钢改制来说一点都不为过。
首先,总资产上存在出入。
西钢的企业简介显示,“国家统计局工交司公布的2003年度全国大型工业企业排序中,西钢以销售额238963万元、资产总额310560万元、从业人数8710人的数据,名列第490位。”
但据股权转让合同,经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截至2004年11月30日,西钢资产总额为26.23亿元,负债总额为21.61亿元(其中含职工生产自救金本息合计3.34亿元),净资产为4.62亿元。
也就是说,时隔一年,西钢的总资产缩水了约5亿元。
其次,所收购的资产丰厚。
股权转让合同显示,收购方以3.7亿元的价格收购“西钢集团全部国有股权(包括西钢集团所持辽宁灯塔矿业有限公司、大西林铁矿、五星石灰石矿、伊春市报废汽车拆解中心100%的股权以及阿城钢铁有限公司57%的股权和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且,“该转让价格包括了西钢集团现有2480709.10平方米土地由划拨变更为出让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不仅如此,3.7亿元所购资产还包括待批准中的西钢交易基准日前财政周转金3275万元转增的国家资本金;待批准中的西钢2005年9月与华融资产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获得的净收益5072万元。
而被扣除的资产是职工医院、公安派出所等。
但同时,政府却要承担西钢各类职工的安置、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企业办社会工作的费用支出,收购方及改制后的西钢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费用。
改制后的西钢还享受诸多的税收优惠,包括:改制后的西钢自2006年起5年内实现的增值税比上年增长部分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市级分成部分)返还给改制后的西钢;改制后的西钢债务重组收益,允许税前弥补交易日前西钢集团的累计未弥补亏损。
收购方还要求,在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每次收到收购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每次支付的款项全额付至西钢。
收购方承诺,协助改制后的西钢在三年内筹集8亿元以上的技改资金,品牌公司还承诺,5年内不转让西钢股权。
中国经济时报收到的举报称,这是明显的国资流失。总计4.62亿元的净资产竟然作价3.7亿元转让,职工安置还得由政府来承担。西钢在改制时还隐匿了资产,只申报了其所持逊克县翠宏山铁矿60%的股权,而工商资料显示,西钢持有该铁矿97.5%的股权。
对于西钢的资产评估问题,苗青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西钢的净资产根本没有那么多,都是为了改制东拼西凑出来的。他说,“我干了十年之后,西钢的净资产才升到8600万元。这是改制时第一次评估报告的数字。而省里面不掏一分钱,于是政府又请来北京六合正旭,明确要求其评估的净资产往4亿元上靠,方式是国土做价、省长周转金、财政周转金都留下当投资,再加上无形资产和地契,这才凑够了数。”
收购方的资质与资金来源之谜
本报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条件如此优厚的收购,收购方居然没有依据合同按时支付收购款项。
据股权转让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收购方于90日内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也就是说,应于2005年底付清3.7亿元。然而,据本报记者掌握的资料,收购方于2007年1月30日才支付这笔款项。
据国务院国资委2003年12月颁发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结清。一次结清确有困难的,经协商批准,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付款时,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在首期付款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
西钢的收购方延迟了一年多才付款,这不禁让人生疑,这笔收购资金到底源自哪里?收购方是否具备收购大型钢铁企业的能力?对于这些问题,本报记者未能从黑龙江省国资委、伊春市政府有关方面获得解答。
2009年10月15日,本报记者从伊春市驱车朝佳木斯市方向驶去。约60公里后,来到西钢所在地——伊春市西林区。
西钢办公楼正在装修,暗淡而杂乱。
“去了省国资委没有?”得知记者来意,西钢宣传部部长谢国飞一边招呼着,一边给相关领导电话汇报。进进出出四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