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完成。提出到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1.5%,住房保障对象逐步扩大到新就业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每个设区市建一座综合交通枢纽。
规划纲要提出今后五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51.5%,年均增长1.4个百分点,初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协调的发展格局。
通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供租赁型的保障性住房,通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提供产权式的保障性住房,通过各类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住房保障对象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
每个设区市建成一座综合交通枢纽,石家庄、唐山基本建成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占城市道路比重达到30%以上。每市都要建成绿道、绿廊系统,环首都14个县(市、区)基本形成区域性绿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