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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各银行7月1日起免除34项银行服务收费

来源:河北新闻网 编辑:任瑞冬 2011年05月25日 09:01:51 打印

  从今年7月 1日起,省内各银行将免除11类34项银行服务收费。新华社发

  本报讯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3月14日联合下发通知,今年7月1日起免除11类共计34项银行服务收费。记者从河北银监局日前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省内各银行都表示确保7月1日起免除这34项银行服务收费。

  主要利润来源仍是利差,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较小发展较快

  据河北银监局法规处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仍然是利差收入,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但发展速度相对较快。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优化收入结构,加大对中间业务的投入,促进了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的日益丰富。据不完全统计,仅2010年上半年,银行在技术系统、网点建设、人力资源的投入方面就已经占到银行总支出的45%。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对加快我国银行现代化改革进程、提高银行效益和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其中,科学、合理的服务收费管理是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银行市场化经营的要求和动力源泉。

  收费管理存在问题,需多方面指导和规范

  2003年,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对银行服务价格行为及时进行了系统、具体的规范,明确了政府和银行服务收费定价权限,赋予了银行部分中间业务定价权。但定价权的下放也给银行业收费管理问题的出现埋下了隐患。

  随着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银行服务收费管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定价机制不完善、定价能力不高、收费行为不规范、部分收费水平不合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未得到充分保护等。

  针对这些问题,银监会日前印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11〕年22号),要求从2011年7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有关服务收费。这是银监会规范银行业收费行为的又一重要措施。

  在进一步规范银行服务收费方面,许多银行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报监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河北银监局也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转发辖区内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下一步将督促、检查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执行各项规定。

  确保7月1日起实施免收费

  据河北银监局介绍,目前我省大部分法人机构、邮储银行一直未收取或已经免除34项收费项目,只有国有大型银行个别项目受总行系统改造工作等因素影响需从7月1日起免除。各银行表示,自7月1日起确保实施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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